設備處置是指在設備生命周期的末期,對其進行適當的處理和管理。設備在其生命周期中可能會經歷多種處置形式,這取決于其使用狀況、企業的需要、技術的發展或其他商業考慮。設備處置的形式包括調撥、轉移、變賣、回收和報廢。

調撥:將設備重新分配給公司內其他部門或團隊使用,調撥后設備所在部門和位置都會變動。
轉移:將設備轉移到另一個組織或實體。
領用歸還:有助于跟蹤資產的狀態,確保資產的安全。
變賣:如果設備仍有市場價值,可以考慮出售。系統中需要走審批,可填寫變賣金額,變賣后設備不再出現在臺賬中。
回收:部分設備可能含有可以回收和再利用的維修配件、材料等。
報廢:對于完全失效或沒有市場價值的設備,需要將其報廢并按照環境規定進行處理,報廢后該設備不再出現在臺賬中,但歷史記錄中仍會保留。